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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派驻机构履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0-24 05:56

围绕文山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发挥,在前期蹲点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要求,再次以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专题调研,现就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角色定位还不够准确,“三转”还不到位。有的派驻机构直接承担行业系统巡察任务,甚至牵头开展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有的派驻机构干部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不够,对派出机关的认同感、归属感还不强。有些驻在单位对派驻机构的思想认识还没有从以往双重领导的思维模式中转变过来,认为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组织关系、工会关系在驻在单位,是“自己内部的人”,安排派驻机构开展非纪检监察工作或只要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就批转办理。少数驻在单位对派驻监督主动沟通不够,派驻机构对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重要工作主体责任的监督有待加强。

(二)履职方式创新不够,对重点人、重点事的监督不到位。有的派驻机构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过程中,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处理不好,角色转换较慢。有的派驻机构对部门党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压得不实,“监督的再监督”成效还不明显。派驻机构体制改革统管不彻底,部分派驻机构不完全独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存在着从属和依赖关系,工作保障和行政经费由被监督单位提供,参加被监督单位绩效考核,在实际工作中履职底气不足。有的派驻机构对部门工作业务和廉政风险研究不够,监督办法措施较少,监督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大部分派驻机构存在对驻在部门监督投入精力多、对其他综合监督部门监督精力投入不足的问题。有的派驻机构参加部门和其上级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多,实际投入监督的精力不足、力度不够。

(三)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派驻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和规范性不强。派驻机构统管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审查责任的程序等没有统一的工作规范,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程序有待规范,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关系处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健全,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的沟通汇报方面的程序不具体,履职中遇到问题后多头请示汇报现象较为普遍。

(四)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精准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素质不高。派驻后,恰逢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受编制管理、干部来源等因素影响,州、县(市)纪委在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人员配备不到位、能力素质不适应、监督质量不高等问题。调查问卷显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中,工作办法不多,凭老经验办事占41.88%;沟通协调不到位,关键点没有找准占38.2%;有老好人思想,不敢监督占37.02%;思路不清晰,重点不突出占27.16%;不注重学习,不会监督占23.52%;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占22.61%;作风漂浮,纪律意识不强占12.59%。

二、对策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盯住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重点事开展监督。提升派驻意识,强化监督的“底气”,敢抓敢管、严肃执纪,充分行使纪检监督的权威,把身子下沉,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明查暗访,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盯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对象,聚焦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既强化程序监督,又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采取综合措施治理,达到惩治腐败与净化政治生态相融互动的效果。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对监督的再监督,确保监督对象和内容更精准,监督手段更深入,监督力度更大。

(二)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派驻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干部管理和工作保障等,切实从制度层面解决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模糊、与驻在单位职责分工不清、监督重点不突出、关系不顺畅等问题。规范监督权力行使,细化监督内容和方式,明确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完善派驻机构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相关制度,确保各部门党组织和派驻机构在“两个责任”范围内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协调机制,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党委)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交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将派驻机构干部的组织、工资、工会等关系纳入机关统一管理,坚持派驻机构与机关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和有关单位协作配合机制的规定,完善行之可效的举措。

(三)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派驻监督实效。派驻机构主动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工作,阶段性工作情况定期报告,重要问题线索及时报告,自觉接受派出机关的指导和管理。理顺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的工作关系,督促指导和相互支持配合。派驻机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变牵头、牵头变主抓。结合监督单位的工作性质和政治生态状况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利用与驻在单位同一办公地点的有利条件,善用专项检查、蹲点监督、体验式监督等措施,盯住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驻在单位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履行职责不到位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健全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施倒逼驻在单位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倒逼驻在单位强化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纪律作风建设和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教育。

(四)狠抓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形象。突出信念和政治过硬,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选优配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突出能力过硬,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建立派驻机构协作办案机制,合理抽调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案件查办和专项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能力。突出责任和作风过硬,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工作约谈、定期报告等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严肃查处派驻机构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突出考核监督责任落实和驻在单位政治生态,努力形成科学、合理、客观的考核机制。(唐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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