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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政府办纪检组:加强学习教育严防“灯下黑”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5-08 11:58

4月28日日上午,派驻州政府纪检组召开组务会,原文学习了《云南省纪委  省监委关于2017年云南省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通报》文件,通过认真学习,冯组长提出三要求。

要引以为戒,防止“灯下黑”。从案例中看,纪检机关绝非净土,纪检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面对腐败分子和不法人员的“围猎”,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千古之恨。所以要筑牢理想信念的堤坝,堵塞纪检系统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加大自我约束力度,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保持队伍纯洁,“清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  

要练好内功,“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正人先正己,在监督别人同时要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该拿的不要拿,不该吃的不要吃,不该去的不要去,做到身体力行、洁身自好,克己慎行,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规范自己,坚持将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要常思已过,守住法纪底线。人要懂得自我反思,自我检讨,常常扪心自问,自己做事是否有漏洞或欠妥之处?所作所为的价值与意义,是否值得?时时清除思想灰尘,事事提防私心杂念,为作风“除尘”,常思己之过,常省吾之身,做到“知不足后改之”。唯有清爽做人,干净做事,思想不出格、行为不逾矩,才不会跨越“红线”,触碰底线。(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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