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九届州委第三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监督发现问题,驻州财政局纪检组按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以及整改时间要求,与部门领导一起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力促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主动领单,督促检查整风肃纪。纪检组按照派驻纪检机构4项主要职责和8项监督权限的要求,自觉承担部门纪律作风建设监督责任。就巡察反馈问题,纪检组主动领单,对标对纪,明确监督检查内容、检查时间、任务要求,注重整改过程的监管,督促做好整改工作;纪检组组长自觉接受党组派单任务,切实负起党组成员责任,在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同时,肩负好党组班子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职责。监督执纪工作中明确了纪律要求,对不按要求落实任务,阳奉阴违、拖延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加处理。
强化学习,明确脱贫攻坚工作中纪检监督任务。为把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好,纪检组召开组务会议,认真分析如何落实监督工作职责,推进财政部门存在的“4个方面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刻理解“中央、省、州对脱贫攻坚的要求是什么?财政部门在这项任务中的职责是什么?我们监督对象是什么?在哪些环节进行监督?”一系列的问题摆在纪检组面前,“学习充电”成为当务之急。纪检组决定采取全面了解与重点学习,常规不变与阶段调整、学纪法与学业务相结合的方法,梳理当前“急需、急用”的业务知识、政策依据,将《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列为重点学习任务,学习了解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政策、“精准扶贫、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的要求和标准,以及“卫生扶贫、教育扶贫、项目扶贫、产业扶贫”等扶贫方式,将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投向及绩效管理作为重点,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重点和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融入推动整改。纪检组组长还以党组成员的身份,积极参加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研讨会,让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财政部门作为脱贫攻坚作战的重要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向中央对标看齐,切实增强脱贫攻坚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讨论行业扶贫措施,督促州财政局与各县(市)财政局签订行业扶贫目标责任书,将行业扶贫任务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在手上、找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用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行业扶贫工作。纪检组还与相关科室一同分析问题、研究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间、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落实会商工作制度,明确整个整改工作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交换工作意见,随时反馈整改进度和成效,形成纪检监督与部门施政相融合、责任分工明确与协商共进相结合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共同努力,促进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得以如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