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后,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通过多途径、多形式持续深入学习,在全院干警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派单履责学。将《监察法》的列入班子院党组班子成员的派单内容,由派单对象督促所分管的县(市)法院和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将学习的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后存入个人履责档案。
领导带头学。州中院党组班子通过召开党组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监察法的9章69条法律条文,原汁原味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内化于心。
支部党员学。将《监察法》的学习贯彻列入“三会一课”内容,由各支部组织学习和集体学习,安排部署学习工作,压实学习责任,发挥好学习贯彻的“传递效应”,带头营造学法用法氛围,真正让《国家监察法》入脑入心,学思践悟。
辅导交流学。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将《监察法》学习列入定期重点工作内容,作为增强监督执纪工作本领一项基本要求,就纪检监察部门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方面,经常性地进行探讨交流,及时检验学习成效。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由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辅导,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学习,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