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部门行业扶贫工作职责,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发挥效益,州发改委制定出台了《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等领域问题线索移交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移交的范围和程序。
线索移交范围:易地扶贫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他涉及发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等。
线索移交程序:由业务科室提出→报分管领导同意→与驻委纪检组进行甄别→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人事科于每月25日移交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截至5月31日止,向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移交问题线索1条。 (沈路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