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州委工作安排,近日,州委巡察组分别向文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砚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
反馈会前,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州委书记陈明听取提级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上,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单位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政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主抓工作高质高效发展不够;有的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不到位;有的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既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又要履行整改监督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动对标对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扛稳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用工作成效来检验整改的态度和效果,做巡察整改的模范表率。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致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切中要害,将以抓好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交办,做到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