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日前,砚山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某某贪污受贿案在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判决决定。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治本”功效,砚山县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搬到了庭审一线,组织60余名水务系统干部旁听庭审。庭审现场庄重严肃,审判长宣读了李某某贪污公款和变相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列坐旁听席的全体人员凝神聆听,现场感受李某某违纪违法案件的惨痛教训。以“看得见、听得到”的直观方式,警醒“梦中人”,让“望风者”收敛收手,让“湿鞋者”悬崖勒马。
“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涉案人员就是昔日的领导,这对我的冲击力很大,教育非常深刻。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守牢纪法红线。”水务系统一名工作人员在参加完旁听庭审后深有感触。
近年来,砚山县坚持办案、整改和治理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做深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坚持“点面”结合,把个案问题上升为“面”上施治,系统化整体谋划案件查办、强化监督、教育警示、健全制度等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
旁听李某某案件庭审后,该县纪委监委还针对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让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本行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促使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纪明纪。同时,加强对水利部门关键岗位的防控,紧盯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水利资质审批监管、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督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深化源头防控。
据悉,自去年以来,该县共组织粮食、自然资源、医疗、水务等领域开展旁听庭审8场次,针对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5场次,深入部门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50余场次,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10余个。(王建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