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丘北县“三管齐下”强化整改督查,切实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纪检组“对账式”督查。在明确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递整改压力、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将巡察反馈意见移交派驻部门纪检组,纪检组对账检查,在日常督促检查中发挥“加压器”和“助推器”作用,紧盯被巡察单位将责任具体到人、压力传导到岗。
巡察组“回头看”督查。适时开展“回头看”,巡察组“杀回马枪”,重点了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事项办理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到位情况,同时,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入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
巡察办“机动式”督查。县委巡察办专项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接受举报、随机约谈等方式,深入实地真督实查。针对整改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从严追责问责,确保巡察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动态性日常督查。结合“回头看”检查、专项督查等,统筹联动,形成合力,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此外还把巡察成果与目标考核、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使巡察整改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
据悉,2018年以来,该县巡察共发现问题172个,问题线索24件,在已办结的问题线索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5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缪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