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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督、巡、改、问”四环相扣织牢基层权力监督网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9-12 03:50

“嘎那村小组原村干部拉用村小组集体资金2300余元,有的发票无经办人签字和领导签字……”今年7月,砚山县委第十轮第五巡察组对凹嘎村开展巡察,巡察清单问题25条,涉及资金问题就有7条。

一直以来,农村基层是各种问题和困难较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如何用良方对症,清除农村“病灶”,成了解决农村基层治理的当务之急。

砚山县严格按照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坚持内涵化发展,用机制力量扣紧问题链条,因地制宜,对症施策,织牢“督、巡、改、问”四环相扣的基层权力监督网,筑牢人民群众利益保护墙,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严密的监督体制,将监督往基层延伸,随着该县监察委员会派出11个乡(镇)监察室相继挂牌,标志监督“前哨”布设完毕,为强化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各乡(镇)监察室分别在107个村(社)聘任监察联络员,重点把脉“微腐败”,监督“微权力”;“巡”,依照巡察重点“五类对象”,积极采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机动式巡察等方式,通过“院坝会”“火塘会”和“田间地头会”,打破巡察干部与老百姓之间的心灵“藩篱”,让问题在巡察中浮出水面;“改”,积极采取“回头看”“翻倒篇”等问题整改方式,强化政治担当,让监督与执行高度重合,同频共振,写好“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出实招,显实效,让整改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问”,把牢问责关,严格“一把手工程”责任制,释放落实整改从严信号,狠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今年6月,砚山县纪委县监委为稼依镇新寨村委会倮朵村追回原村组长在2003年至2013年期间侵占的集体资金。该村村民代表自发向该县纪委县监委送来“纠正冤假错案、带来光明正义”的鲜红锦旗,感谢县纪委伸张正义,纠正冤假错账,挽回村集体损失,维护群众的利益。同年7月,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坡脚村小组的杨顺金所反映的两年未解决的5户共有林地分户问题,通过巡察整改,得到解决,杨顺金连连感谢。

“为基层公权力‘织网’,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基层公权力姓公,公权力为公,这就是我们织牢基层权力监督网的目的”。砚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说道。(张一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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