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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巡察整改助推清廉村居建设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11-04 18:13

巡察过后,江那镇嘉禾社区嘉禾一巷一条长达50米的烂路得到了彻底整改。道路铺平了、下水道得到彻底清理,之前的脏臭现象一扫而空,道路干净整洁。

近日,为充分发挥巡乡带村在清廉村居建设中“亮剑护民”的重要作用,砚山县对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的问题进行回访,通过“清单式”全景扫描、“三反馈”压实整改、“回头看”全效巩固的“体检式”巡察方式,不断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一年前,嘉禾一巷这条路由于路面高低不平,下水道的盖板缝隙很大,天气热时臭气熏天,下大雨时,下水道水满溢出,给周围的居民带来很大的困扰。

巡察组将这些访到的看到的问题记录在册,并制成问题清单反馈至嘉禾社区党委。

社区党委接到反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集体讨论研究,制定具体整改计划,确定时间表、责任人,并纳入社区廉政风险清单和日常监督列表,限期办结销号。

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砚山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巡察整改监督链条,建立巡察整改报告“三方联审”机制。根据该制度,巡察整改报告由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初审后,分别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三方”审核同意。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开展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和调查了解、召开巡察整改通报会、开展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不到90%的,由县纪委监委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

“资金使用公开公示不到位、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砚山县十三届县委第一轮第一巡察组巡察炭房社区党总支问题清单》上列着巡察发现的3个方面的15个问题。

在巡察组的推动下,维摩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挖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深入整改。针对炭房社区资金使用公开公示不到位的问题,明确“三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时间,规范公开内容,将公开公示栏放在显眼的地方,对党务、政务、财务进行定期公开。针对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卫生提升、整治不到位的问题,指导村组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对不执行村规民约人员召开群众会,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规定给予处置。要求社区主动联系帮助群众解决垃圾不能及时运走的问题。同时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化巡察成果,将巡察组在个别村(社)发现的问题印发全乡,在“自检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抽查整改成效,打造政风清朗、环境清洁的村(社)。

“炭房社区因出色完成巡察整改、优质服务群众被列为维摩乡2022年清廉村居建设示范点进行创建。”维摩乡纪委负责人介绍。

砚山县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共对 3 个乡(镇)26个村委会(社区)开展巡察,共发现555个问题。目前已整改538个,整改率96.93%,巡察整改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王建梅  邢天云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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