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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文山州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 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4-06-07 16:10

近日,十届文山州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州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7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所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巡察有关情况,传达了州委书记陈明在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7个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州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宣传文化、法制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县级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政治理论学思用贯通有差距;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立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履行职能责任、落实主责主业有短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实,严的基调未贯通工作全过程;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依然存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乡(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抓落实成效不明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引领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还有不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措施乏力,基层治理未兜牢;惠农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投入项目资金增值乏力,效益不明显;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项目建设和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不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导下去、一贯到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指示要求上来,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工作始终,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承担“一岗双责”,盯紧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以强大的工作合力抓实巡察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检验政治立场、政治担当和政治品格。涉及县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职能部门要用好巡察成果,主动认领问题,协同联动推进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全面落实整改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巡察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站位高、要求严,对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本乡(镇)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将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当做州委交给的政治交办件,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当成“政治必答题”,以坚定不移的态度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本部门、本乡(镇)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黄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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