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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届州委第十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4-11-12 11:32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3日,十届州委第十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富宁县委政法委开展了提级巡察。6月5日,州委巡察组向富宁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政法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主动。县委政法委将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本着对党和政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坚决的政治态度、有力的整改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抓整改工作落实。

(二)拧紧责任链条,落实整改政治责任。县委政法委强领导、重统筹、促落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及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担当作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以“强的担当、硬的作风”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三)深入全面整改,确保整改政治效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委政法委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深层次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召开9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瞄准问题实质,坚持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杜绝“面上整改”、变通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实整改主体责任。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坚决扛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先后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9次,针对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效。共梳理确定需修改完善的制度、机制和方案共21份。

2.强化整改监督。全面加强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通过列席会议、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零提示”卡等方式将监督检查工作与日常工作全面结合开展。

3.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制发了《富宁县提升法治建设十条措施》,每季度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业务指导,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审判协调机制,加大判决前调解力度,逐步扭转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排名靠后的局面。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以政法工作现代化筑牢文山‘东大门’安全稳定屏障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2024年以来,召开的12次委务会议、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例会等会议都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强化理论武装。

2.筑牢强边固防“铜墙铁壁”。以“管好管活”为主线,打造富宁县强边固防3.0版。全面压实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做到随坏随修。加强边民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加大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形成震慑。

3.破除常态化扫黑除恶短板。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和相关案件诉讼程序。同时,按照要求持续推进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4.强化防范处置邪教能力。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加强对非法传播宗教等违法行为的打处力度,进一步压缩邪教生存空间。开展集中反邪教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册。

5.筑牢保密防线。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督促干部职工时刻做好保密工作。邀请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开展保密业务培训,同时依托“保密观”APP开展全覆盖式保密教育培训,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得到全面加强。

6.扛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全县2024年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政治轮训内容。强化组织统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4年上半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压实县级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7.扎实构建稳定社会环境。按照“六有”标准要求,推进13个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要求配备乡(镇)综治中心专职人员25名,完成了全科网格动态调整与优化。采取实地检查、限期整改、问题反馈等方式,每季度深入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压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避免出现矛盾纠纷排查不彻底、调处走过场造成矛盾升级,引发刑事案件。

8.严格督促落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对《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进行组织学习,不断提高风险稳定责任意识。制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手册》、发送风险提示函,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9.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整合警力对县城区实行网格化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充分发挥骑警队延伸街面巡逻防控触角作用,有效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组织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对治安复杂场所进行“突击式”安全隐患排查、打击、防范、宣传。

10.进一步压实命案防控责任。印发《富宁县婚姻(恋)家庭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规范婚姻(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推送分流化解稳控流程。今年来,全县未发生因婚姻(恋)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

11.深化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整治。强化社会面管控,组织行业部门对重点行业、场所、区域联合开展集中清查8次,检查场所1400余家次,整改隐患286处。推进“百名干警挂千班”普法教育,实现小学三年级以上全覆盖,全面提升师生法治意识。扎实开展一案一复盘,深度剖析案件,挖掘问题症结,抓实整改,坚决把工作落实落细。压实各单位责任,对问题突出地区进行重点督办整治,促进预防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走深走实。

12.扎实推进法治富宁建设。高位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压实各单位法治建设职责。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13.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调整充实县级专项普法工作队,每季度下沉乡(镇)开展普法工作人员培训、专项普法工作检查指导和普法宣传示范等工作。开展巡回审判,助力诉源治理,2024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4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7000余人。

14.全力推动依法行政。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对县级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执法队伍进行岗位和编制调整,确保执法人员配备到位。邀请州县行政执法业务专家对全县1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5.全面彰显“政法温度”。积极推进“三服务”清单任务,及时到企业开展法治宣传、调研,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开展审务信息通报常态化,每半个月对各承办人质效进行通报提醒,督促法院各承办人提高质效。

16.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障。聚内部合力,涉诈大要案全力侦破,及时挽回群众损失。对政法单位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司法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强化内部监督,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对执法办案、纪律作风、履职尽责等情况以督察提醒、通报等方式要求及时查纠整改。

17.助推全面深化改革。适时对成员单位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办、催办,确保改革工作进度底数清、情况明、稳推进,确保改革落实质效。

18.抓实法学会转型发展。组织开展法学调研和研讨活动,制定出台了《富宁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法律法学专家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调整充实法律专家库23名。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实,政法系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以严的基调管党治警。将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情况纳入政法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内容,抓实抓细。常态化对政法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2.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督促政法各单位严格进行“三个规定”填报。

3.从严管理政法系统干部。制发《富宁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任务责任清单》,全力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坚持党纪学习教育全覆盖,组织全体政法系统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深学细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学习教育抓在日常。

4.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发《中共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和书记办公会议规则》,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委务会议重要议事范围。召开委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常态化对政法各单位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

5.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活动。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要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活动,在党员大会等会议上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题授课,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意识。

6.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对《中共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再次进行专题学习,提升财经纪律意识。

7.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富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事前出差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报销材料。选派财务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及财经制度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素养。

(四)关于“坚持党建引领不充分,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制发了《中共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制度》《中共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周例会和书记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严格把关议事事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详细制定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各项材料,杜绝出现以工作建议、业务情况代替思想认识的情况,确保民主生活会高标准、高质量召开。

3.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分别组织开展富宁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平安建设能力提升暨政治轮训培训、政治轮训暨业务技能大提升培训、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等政治轮训。培训人均不少于3天,达到政治轮训要求。

4.夯实基层基础。制发《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和县级政法单位工作制度》《富宁县乡(镇)政法委员考评办法》,进一步压实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乡(镇)政法委员职责。制定《富宁县政法系统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解决政法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全面加强政法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扎实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指导县公安局成立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全面加强全县政法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党中央权威。

(二)加强党建引领,坚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的建设是我们干事创业的强有力保障,富宁县委政法委将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建设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落实,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抓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素质提升,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锻造一支能作为、敢作为、风清气正的政法铁军。

(三)持续艰苦奋斗,开创富宁政法工作新局面。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改进工作作风,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担当、更硬的作风,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基层治理、命案防控、普法宣传、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整治等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边疆治理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3017089;联系地址:文山州富宁县新华镇新华街1号;电子邮箱:2198854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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