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9月18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财政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25日,州委巡察组向州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局党委坚决认领巡察反馈提出意见,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委主要领导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巡察整改工作,对标对表反馈意见,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制定《十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州财政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责任领导、牵头科室、配合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推进整改各项工作;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对照职责,具体抓实各项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要求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对照整改方案,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再次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三)坚持真抓实干,强化整改落实。局党委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任务,针对整改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通过每月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适时召开调度会具体研究以及到现场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整改过程的沟通协调,推动难点堵点整改取得实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注重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等方式,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为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党委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各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针对各县(市)涉及整改迟缓等问题,采取情况通报等方式传导整改压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加强向省财政厅汇报2000年前财政周转金借出款项清理消化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推动化解。截止目前,已完成历年出借财政资金的清理排查,下步将按省级指导意见多方筹措资金逐步清理化解。
2.认真开展“回头看”。印发《关于定期报送审计查出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对未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定期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全力推动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8个。
3.强化学习培训。通过开展组织学习培训,参学人员的干部人事政策水平得到提高,涉组涉干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我局于巡察结束后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已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
(二)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打好财政稳健运行‘关键仗’韧劲不足”方面的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监督检查。印发《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州级各执收部门和各县(市)对非税收入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征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24年,全州税收入质量为历年最高。
2.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和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指标再支出”原则,印发《2024年财政库款调度工作方案》《文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的通知》,对全州库款采取适当增加调度批次与科学压降超调规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度。2024年以来无新增财政暂付款。
3.持续盘活国有资产。紧紧围绕《文山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方案》,组织对州级行政企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截至目前,有2项资产正在办理出租手续。
4.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普惠金融示范区申报工作,成功摘获普惠金融“国字号”名片,获得奖补资金5250万元。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开展金融顾问团队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州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50.36亿元,同比增长18.11%。
5.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深入8县(市)开展重点项目实地督查,并形成《全州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督查报告》。
6.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实行半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市)认真做好各类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按时限整改清零销号。
(三)关于“坚持底线思维不够,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措施不力”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合理控制全州及各县市债务风险水平。严格落实年度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任务清单事项,积极通过争取置换债券、债务展期降息、做大综合财力等方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全州政府法定债务保持在限额以内。
2.强化审批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地方组织变更审批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地方组织规范发展。目前已完成相关地方组织法人及股东的变更。
3.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制定党委(工委)定期听取国有企业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机制,将州属国有企业意识形态纳入综合考评内容开展考核。州委巡察以来,党委(工委)共听取国有企业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1次,组织开展了2024年州属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年度考核,各企业均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四)关于“履行出资人责任扛得不牢,打好国企改革‘攻坚仗’办法不多”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督促州属国有企业及下属企业修订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及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权责清单,指导州财信集团公司、州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州水投公司制定完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全面厘清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之间权属关系,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
2.全面摸清全州改革底数。全面启用云南省国有企业产权登记信息系统,全级次录入州属企业基本信息,国家出资企业全部纳入国资统一监管。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州共完成574户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和3家州属企业改制。
3.开展驻点服务工作。通过深入各集团开展驻点服务,按照“八个专项”行动要求,督促企业聚焦主业,督促落实压减法人户数和开展混合所有制整治,目前,改制工作正在推进。
4.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及综合评价指标。采用“一利五率”指标体系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及综合评价指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印发《文山州州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将有效抑制州属国有企业财务指标下降。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两个责任’扛得不牢”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国企工委专题听取5家州属企业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报告,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题听取2024年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并对下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督促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职尽责,带头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2.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党委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等方式,巡察后多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持续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防线。
3.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召开预防财政国企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集中学习教育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采取专题讲座、观看年轻干部职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各企业交流发言、签订拒绝酒驾醉驾集体承诺书等方式,多举措强化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州属企业未发生酒驾醉驾问题。
4.进一步选优配强机关纪委班子。严格按照程序顺利完成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委委员3名。机关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适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
5.完善内控制度。对《文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试行)》等重点内控制度开展调研征求和修订起草工作,主要修订和增加了“内控分离机制”的有关内容。通过完善单位内控制度,规范设置调整不相容岗位,进一步提高机关采购和内控管理规范化水平。
6.不断提升工作效能。适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汇报对接,主动了解近期出台的政策文件,确保及时抓好最新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各支部专题学习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省委、州委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转作风、提效能。
(六)关于“党委班子建设有短板,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对《中共文山州财政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共修订规则14项。印发《中共文山州委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文山州委员会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文山州委员会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明确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议事决策权责,推动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更好履行委员责任。
2.建立领导挂钩联系体系。印发《关于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直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调整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明确每名工委领导挂钩联系1户一级企业党建工作,帮助企业理思路、作规划、定措施,督促、指导、检查党的建设及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直属企业党组织调研指导工作1次,开展1次廉政谈话;所联系党组织采取专题报告、简报或电话汇报等多种形式,至少每半年向联系领导报告1次工作,推动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3.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程序。制定《文山州财政局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复盘复查工作方案》,针对存在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及步骤,组织开展复盘复查工作。并开展专题学习及业务培训,提高涉组涉干业务工作人员对选人用人政策理解及执行。
4.用心做实关心关爱工作。局党委结合队伍结构、干部表现、岗位需求等情况,逐步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养优秀的年轻干部,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
5.注重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全州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新修改《会计法》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实整改,直至问题清零。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于已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彻底解决;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压实责任人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结合整改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制度落实,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规范预算管理、资金拨付、招标采购、财会监督等,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防止虚假整改和反弹回潮。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创新源泉,鼓励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持续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