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文山市积极探索,建立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市属部门工作机制,对联系单位或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行“总承包”。
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是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二是调查或参与调查和处理联系单位违反纪律作风和党政纪行为等有关事项;三是协助和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对联系单位干部管理等有关工作。实行执纪监督问责“总承包”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主业主责,解决派出机构工作中存在的越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的全面履行。目前,市纪委监察局8个派出机构对全市不设纪检监察机构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37家单位挂钩联系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