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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践行“四种形态”纪律审查手未松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4-28 05:09

 

  收到信访举报88件(次),初核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7件,立案42件,结案32件,对涉案4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015年以来,富宁县纪律审查工作围绕“四种形态”,纪检监察主业主责工作成效明显。

 领导靠前指挥,落实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制。聚焦办案主业,整合办案力量,实行纪律审查工作分组包案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纪律审查工作领导体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制。

 抓早抓小,努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涉及“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43人,其中谈话1函询2问责41;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9人,其中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12人;涉及“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7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开除党籍后移送司法机关4人。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以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和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紧盯三类重点人、突出三个时间节点,先后查处了县林业局副局长(原金坝华侨管理区原党委书记、主任)陶某某违反财经律集体私分国家资金等一批案件。一年多来,查处县委管理干部13件涉案15人,相比同期增长了30%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注重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办案场所建设,筹集资金50万元,建设县级谈话室2个,确保在纪律审查安全零事故。

据悉,至4月,全县有14人被开除党籍,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共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6.2万元。

(富宁县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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