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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三突出”践行监督“四种形态”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5-27 01:12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拓展了聚焦主业主责的新思路,既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又体现了注重日常教育监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突出学习教育,注重预防“拉红线”。注重党章党规的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在工作中坚守拒腐防线。今年以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周云海分别在县纪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和县委第78次常委会议上,原文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文章,县纪委编制下发《党章及党内规定选编》宣传册14000份,组织全县8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测试,同时积极动员村“两委”党员干部参加测试。

       突出抓早抓小,纪律规矩“挺在前”。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早发现、早处理。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对换届工作、农村公路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制定出台科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监督检查11次,问责17人,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9人次。

       突出纪律审查,惩治腐败“零容忍”。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群”和“三个时间节点”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和“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不贪大弃小,不搁置线索。今年以来,该县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30件(次),初核31件,立案9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下处分人员占受处分人员总数的50%。谈话、函询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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