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条主线,落实“三转”抓好主业,从今年1月1日起,在委局机关、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中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制度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实行“日记录、周评定、月报备、季考核”机制。即:每天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项目、工作进度、落实情况等;《工作日志》在下星期一上午下班前经相关负责人签署评定意见;每月月初以室、纪工委为单位将《工作日志》报送干部室登记报备;市纪委年终考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机关实施《工作日志》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和《个人日志》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未按照要求撰写日志和规定时间报送的将通报批评,并记入责任档案;对报送材料内容不实的,将严肃处理。
自推行工作日志制以来,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与活力大大增强,工作效率也明显提高。
(李永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