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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出台两项制度规范民生资金管理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20 03:13
砚山制定出台《砚山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管理使用暨电子监管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砚山县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管理使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监管目的,对监管对象及职责分工进行细化,在平台管理使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上均作出相应规定。同时,将涉及民生资金的39家部门、单位作为考核对象,将民生资金基础工作、平台使用、平台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部门,县监察局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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