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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出台《马关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20 03:59

规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合理调配。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到县委、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集中办公,主要负责重点工作督查和考评,每年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和增减。同时采取集中抽调的方式,安排其他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重要决策咨询、重大项目推进、党建工作联络、企业协调发展、政策理论宣传以及信访接待等中心工作组的工作。除每年集中抽调的人员外,其他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个人特点、专业特长等优势,由所在单位安排合适的工作,重点做好业务传授,对年轻干部进行帮带以及协助领导分管或具体从事某项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要进行1次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并落实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党委(党组)或行政班子研究业务工作相关会议、参阅文件、了解本地本单位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方面的政治待遇。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发挥作用好的非领导职务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特别优秀且符合晋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对私自允许非领导职务干部不上班、不予安排工作或因疏于管理导致非领导职务干部长期不上班、放任自流又隐瞒不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分。县纪委监察局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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