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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新《准则》 和新《条例》热潮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24 09:50

10月21,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新《准则》和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根据中央的通知要求,文山市及时作出响应,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贯彻学习。

一是市委理论中心组领学。10月22日,文山市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会议,及时对两个新规进行了组织学习并进行交流发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明斌在交流发言时谈到,新《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首次提出了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将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三会”纳入了“政治纪律”方面,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市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两项新规的学习,搞清边界和底线,将自己的行为框定在法纪规定的范围之内。切实做到善用权力,行之有规,慎用权力,用之为公,用好权力,用之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且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二是市纪委机关带头抓好学习贯彻。10月22日,文山市纪委召开第64次常委会集中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新《条例》,开启了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两个新规的“引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明斌在常委会上强调:《条例》的修订,反映出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不再是一句空话。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避风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己不正,焉能正人?正人必先正己。因此,“执纪者”手握“戒尺”更应讲政治纪律,必须把两个新规的贯彻学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10月30日,市纪委监察局集中了机关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共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会上,市纪委副书记龙保翔同志原文传达学习了新《条例》和新《准则》,并强调:纪律是执纪者的生命线,严格遵守纪律,一刻也松懈不得,一事也马虎不得。过去,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严肃问责的条款,新《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让执纪、监督、问责有了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和力度。我们每一位纪检干部,都必须认真学习两个新规,学以致用。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秉公执纪、刚正不阿,不畏艰难、敢于较真碰硬,坚决纠正一切党性不纯的行为,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是各单位迅速组织传达学习10月28日,文山市纪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等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属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及机关各室各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传达学习,严格标准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各级各部门都把两项新规的学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市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新《条例》和《准则》的热潮。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机关相继组织了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新规要求,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班内班外”都不可任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跨越“红线”; 市委宣传部组织21名党员干部向组织递交一份《廉政承诺保证书》,对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作出书面承诺;市公安局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两个新规,要求广大公安民警切实领会新精神、把握新要求,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秉公执法,做建设平安文山的“守护神”;喜古乡积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圈、QQ群等现代媒体,提醒告知全乡551名党员干部积极学习《准则》和《条例》,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净化社会环境,为纠正“四风”和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谏言献策;秉烈乡把新《准则》和《条例》印发到各村、各站所,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迅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传达学习,做到牢记《准则》、遵守《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前面,不迈纪律红线、不跨规矩底线,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均以不同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两个新规的贯彻学习,党员干部学习覆盖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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