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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四有”规范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2-09 03:44

西畴县为不断深化和完善村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强化对农村基层组织及农村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到201612月底前,全县72个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部实现有监督队伍、有监督流程、有公开专栏、有检查考核的“四有”目标。

有监督队伍。理顺乡(镇)纪委与村级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强化乡(镇)纪委对村级纪检组织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选拔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财务管理的党员担任村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配强“一把手”。认真落实任职回避制度,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村党组织成员外,其他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乡(镇)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围绕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财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强农惠农政策、村级工程建设、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七个方面的监督内容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做到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严监督。

有监督流程。按照便于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制作监督工作流程,有效推进村务的全程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监督,提高村务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统一制定《西畴县行政村村务监督清单》,对村务监督内容、规范要求、监督要点、监督方式及问题处理进行明确。

有公开专栏。各村委会(社区)要严格按照《西畴县村务公开栏设计模板样式》,在醒目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

有检查考核。制定一套检查考核办法,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乡(镇)纪委负责对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日常巡查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与工作补贴挂钩,对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工作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调整。(杨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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