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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 扎紧制度笼子 启动联动巡回监督机制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0-07 11:09

“经过区块划分、联动互补的改革探索,推动乡镇纪委监督执纪执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富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来,富宁县制定了《乡镇纪委监察室区块联动巡回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完善监督执纪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审查调查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不断完善区块布局 ,对13个乡镇纪委监察室实行具体的职能划分。建立巡回纪检监察区与机关内设机构的协作联动机制。探索出台“1+3”配套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推动各巡回纪检监察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向纵深发展。研究制定《富宁县巡回纪检监察工作试行办法》,配套出台《富宁县巡回机构运行管理制度》《富宁县巡回机构请示报告制度》《富宁县巡回机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巡回纪检监察区对县纪委监委负责,接受县纪委常委会领导和监督,向县纪委常委会请示报告工作。巡回纪检监察区内的各乡镇纪委书记、巡回纪检监察区副主任对涉及本乡镇的一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仍执行“双重领导”报告机制,其他日常工作统一由巡回纪检监察区主任领导和安排。

通过不断的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整合力量集体发力,截至目前,富宁县纪委监委共收到信访举报121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59件,立案审查调查63件,结案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其中党纪处分49人,政务处分13人,双重处分5人,涉及乡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45人。立案和结案数与去年同比增长28.57%和12%。

“探索区块联动巡回监督工人机制,整合基层力量,解决了乡镇人员不足,力量不足,能力不足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向专业化、专职化、专责化又迈进了一步。”该县相关负责人介绍。(熊桂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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