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对献血者按献血量给予补助,每100mL补助150元,休假一天。以职工名义献血的职工家属、亲朋好友在科室规定的指标内,每献血100ml补助50元。”今年8月,云南省西畴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巡察,翻阅资料过程中,《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管理制度》第二章第五款第四条引起了巡察组注意。
“献血还能领取补助金?那不成了有偿献血吗?”
“如果不符合规定,那有偿献血又是如何堂而皇之作为一项制度被执行的?”
“献血补助不仅发放给本院职工,连职工家属、亲朋好友都能‘沾光’,这太离谱了!”
……
这条离谱的有偿献血制度在巡察组组务会上引起了组员们的激烈讨论。
为了弄明白有偿献血制度是否合规、又是如何制定执行的,巡察组兵分两路展开了调查。一方面,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查清核准献血补助的发放规定;另一方面,通过翻阅该院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补助资金发放资料、走访相关人员等形式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有偿献血制度从制定到执行的原委。
通过查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9号)明确规定:“对参加献血的公民,所在单位要予以支持,献血后应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2天献血假。”
“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根据献血量测算并发放补助金,发放对象涵盖职工本人、职工家属和亲朋好友,属于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巡察组根据文件规定对有偿献血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
如此离谱的制度是如何被确定下来并执行的呢?巡察组翻阅会议记录发现,竟是院里“集体决策”拍的板。
2017年4月26日,有偿献血制度在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的院务会上表决通过,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执行。截至2022年7月11日,共发放职工及家属献血补助391人次262950元。
“有偿献血制度表面看是关心爱护职工、促进推动工作,实际上是慷公家之慨、揩公家之油,是规矩意识淡薄、纪律意识不强的表现。”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分析道。
无偿献血岂能变有偿?查清问题后,巡察组将该问题反馈给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限时整改,责成其将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收回。收到反馈后,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迅速组织了整改,目前正在对照资金发放名单逐人收回补助资金。
与此同时,西畴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对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进行了通报,提醒全县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依法用权,慎重决策,坚决守住纪律底线,防止以“关爱职工”的名义把福利变“腐利”。(孔魏梅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