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县残联在未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向单位6人发放未休2015年公休假补助6000元;2016年4月,县残联违规向本单位3名机关事业人员发放双休日加班费600元......”
近日,富宁县纪委监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6起2020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严肃纪律作风,紧盯“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形态,及时开展春节前提醒、警示教育,持续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廉节”警钟、上紧廉洁自律发条。
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向13个乡(镇)和58个县级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提醒谈话提纲》,由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对各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节前廉政纪律教育,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同时,利用“富州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宣传纠“四风”树新风倡议书、发送节前廉洁提醒短信,向社会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等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发挥群众、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加强监督,全面营造不敢腐的社会氛围。
以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统筹18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委机关各室(部)力量,组建了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58个县级部门和13个乡(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从税务、财政部门获取税务发票、报账信息等电子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比对。利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开展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获取电子数据,对公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切实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形成压力常在、震慑常在的工作局面,让风清气正成为节日“标配”。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督促整改,需要移交整改的跟踪督促及时整改到位;需要核查的问题线索,迅速交办督办或直查直办,规定时限,快查快处,及时见人、见事、见细节通报曝光,增强通报曝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詹小进 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