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统战部、州侨联,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在11月份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持续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重视不够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纪检监察组建议……
近日,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分别向驻在监督部门发出监督检查书面建议,要求驻在监督部门从政治站位的高度,切实增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深化学习教育,抓牢思想引领,采取把学习任务和内容固化下来,制定学习计划每月有序组织习的方式,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中共文山州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访“虎”—云南省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列纪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纪党规,列入第四季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和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把组织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部门和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形成常态。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守纪律”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防止消极腐败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检机关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协助、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纪党规学习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派驻监督重点,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是纪检监察组的重要职责。积极用好监督检查工作建议,维护党的纪律权威,推动党的纪律落实,为纪检监察组发挥专责监督职能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