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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财政纪检组:探索实施“五项措施”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11-23 08:51

2018年,为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驻州财政纪检监察组探索实施“五项措施”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职能。


整合资源,实施集中办案,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能力。针对纪检组人员少、事情多、案件难办等问题,纪检监察组及时研究,积极与州直机关工委对接联系,采取集中办案方式解决纪检组办案能力不强、审查经验缺乏、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先后3次派专人到州直机关纪工委学习案件审查工作,抽专人支持州直机关工委案件审理工作,探索整合人力物力资源优势,集中办理重要案件、取长补短重点攻坚的模式,提升监督执纪和办案工作能力。


宣传教育与监督检查并举,加强部门纪律作风建设。纪检监察组以参加部门党组会议、参加廉政讲座、开展送纪法书箱、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纪检监察组进驻以来,共为部门赠送130余份纪法书目,强化了部门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法纪意识;共开展30余次廉政谈话,打好遵纪守法 “预防针”,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思想;督促开展10余次警示教育,从思想上树立“不想腐”的品质信念;参加列席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30余次,发现存在问题是16个,责成整改16个,达到有效纠错纠偏执纪效果。


纪检专责监督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推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共对负责部门开展4次季度派单任务的检查,防止“专题研究走形式,廉政会议走过场,警示教育拍拍相”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将监督检查贯彻于全过程,将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将新修订的《宪法》《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负面清单149条及“中央、省、州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资料汇编 31个文件”作为党组必须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压紧部门领导在监督执纪中“教育引导”和“监督提醒”职责;对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检查5次,督促成立部门统一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形成扶贫责任清单、建设项目清单和资金台帐清单及存在问题整改清单,确保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和行业扶贫目标;对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扶贫领域腐败和纪律作风问题、文山州社会福利院财务管理存在问题提出监察整改建议书3份,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压实各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抓住关键对象与重要事项,提高监督效果。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项目、重要资金安排和三类人群的监管力度,通过“明察暗访、暗察明访、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参加会议等方式,开展重要时间节点纪律作风情况检查7次,重点领域工作纪律情况5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项检查、主体责任派单制度落实情况、扶贫领域纪律作风、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等监督检查5次。通过加大对重点人群和重要岗位的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


从严执纪问责与帮助关爱教育并行,提高执纪效应。对5名处级领导、28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对20余名科级重要岗位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2个部门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各1件。执纪过程中,纪检组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立纪检组八项制度,达到树好自身形象,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履行好监督执纪工作职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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