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州委办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发挥“探头”作用,盯紧“关键少数”,抓住“重要环节”,“三个突出”加强驻在部门监督执纪,派驻监督成效进一步显现。
突出对关键人员的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加强对单位职工的监督管理,督促部门领导班子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对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约谈提醒、“咬耳扯袖”。
突出对决策环节的监督。督促部门建立室务会或局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实行末位表态。参加或列席各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对各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实施监督。
突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要求监督单位将财务管理使用、福利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报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物资采购、工会经费使用、集体外出考察、干部外出、精简会议文件、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向州委办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组织驻在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督促整改存在问题12个。通过报备及自查自纠对单位、干部职工“四风”问题易发环节实施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