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以来,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切实深化“三转”,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五项职能,推行季度工作清单制,压实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
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利用“驻”优势,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立足于早,着眼于小,紧紧围绕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开展廉政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等方面的情况,梳理出每个季度检查清单提交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组坚持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对上一季度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上季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记录、财务账目、个别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查通报》的形式书面反馈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限时完成整改工作。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抓经常、经常抓的“常态”,进一步压实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
据悉,2018年度,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季度专项检查3次,形成督查通报3期,要求整改落实事项48项,各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