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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院纪检组:充分监督前哨作用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1-31 11:56

2018年,驻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和监督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践行“四种形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专项整治堵源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摆空桌子”、钉假牌子等情况,坚决杜绝清理整改不到位和防止出现反弹现象,责成砚山县法院、广南县法院、丘北县法院对个别干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进行整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行装处、监察处等部门,对法院22个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清理,文山中院及各庭室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不存在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等设立“小金库”的现象。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内容、整治重点、整治对象,33名处级以上领导如实填报专项整治报告表。开展规范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清理。重点对2016年1月以来的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会福利的发放情况,进行逐项排查。通过排查清理,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补贴项目、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违规报销通讯费、私设“小金库”等14个方面的问题。

监督检查促规范。严格执行《州中院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31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如实填写报告表。组织全院干警对31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问卷调查,发出问卷100份,收回100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带头在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带头主动接受干警监督。从2016年起文山中院创新监督方式,分批次抽取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述责述廉。去年抽取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等9个部门负责人在大会上述责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目前,全州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中层干部已实现大会述责述廉全覆盖。采取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整合督察资源,形成督察合力,实现审务督察全覆盖。去年2月份,组成督查组对砚山、丘北、广南、富宁4县法院和剥隘法庭开展审务督察。去年6月,组成3个督察组对本院机关、8县(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开展司法作风问题督察。根据《案件廉政回访暂行办法》要求,今年共对已审结执结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347 件(民商事案件337件404人、刑事案件10件10人)414人和律师56人进行回访。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33名处级如实填写“八小时以外”情况报告表,并组织100名干警进行问卷测评。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共出具党风廉洁意见复函12份82人。

源头预防筑“红线”。实行节前廉政短信提醒制度,凡是重要节假日前夕,向全院干警发廉政短信,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保持干警的良好形象。去年,共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信6次1200余条。发挥廉政教育馆的阵地作用,由机关党委牵头,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院11个党支部133名法官干警开展廉政教育。同时,积极搭建对外宣传和廉政教育平台,已成功接待州人大、州委组织委、州人社局、州林业局、富滇银行等122个单位200批次4100余人。认真撰写纪检监察信息,今年撰写纪检监察信息80条,撰写理论文章4篇,被州以上采用51条。

执纪审查防腐败。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突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和“三类重点人”,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行为。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去年,纪检监察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线索42件,其中省委巡视组交办5件,省高院督办1件,州纪委交办1件。已按规定办结38件,正办理4件,其中初核6件,谈话函询2件,办理问责1件1人,书记州长邮箱举报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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