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州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紧扣被监督单位工作实际,积极作为,主动跟进,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专项纪律检查。
纪检监察组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纪律检查列为当前工作重点,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针对“大棚房”问题,研究制定《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两个检查组,分别由组领导担任组长跟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县(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各县(市)纪委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纪检组协同推进专项纪律检查,实行工作进展“日报告”制度,注重分析研判,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依规依纪处置。坚决杜绝发生避重就轻、上紧下松、工作简单化、消极化等现象。对工作不认真、不深入、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不敢动真碰硬等情况,严肃执纪问责、严肃追责问责。严格遵守上报时限要求和工作纪律规定。明确对逾期不报、漏报或瞒报被抽查出问题的县(市),将严肃通报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是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一体推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纪律作风监督,强化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担当、确保责任落实。”驻州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强调。
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以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周边、各类农业园区、农庄、农家乐、设施农业集中区等“大棚房”问题风险高发区和22个“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为重点,对县(市)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清理情况、整治整改等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通过检查,未发生公职人员顶风违纪被追责问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