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砚山县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进一步发挥纪工委的监督作用,紧盯单位人、财、物监督重点,着力抓实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
列席参加联系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1至10月,共参加联系部门班子会议17次,涉及重大事项监督45项。其中:涉及招投标事项4项,项目工程讨论17项,资金支出项18项,安全事故调查3项,其它方面3项。
将联系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上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对出现漏报、迟报、不报的情况,六纪工委将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平时考核分中予以扣减。
建立“三重一大”月报告制度,对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台帐式监管。要求联系单位每月的5日前上报上一月的“三重一大”事项,对负责联系的11个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台帐式监管。1—10月,共监管部门“三重一大”事项199项。(缪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