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修改完善内部工作制度 探索自身建设新路径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4-07 19:48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身负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和自我约束,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坚持在四个“进一步探索”中勇毅前行,把自我革命贯穿于监督执纪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内部工作制度》共计21章107条,构筑起自身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四梁八柱”。


突出政治属性,筑牢思想根基。《工作制度》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责,通过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有关会议,建立沟通联席会议制度,与综合监督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运用撰写心得体会或者组织测试方式检验学习成效,构建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学用结合,以学促用的工作格局。


紧盯“关键少数”,提升监督质效。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要求被监督单位重大事项承办人如实记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过程和结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探索问题线索联合排查制度和重大事项联合监督制度,通过优化整合工作力量、联合排查确定的问题线索双向移交等方式强化对重大疑难问题的排查和销号管理,形成监督合力。


做细日常监督,着力防微杜渐。建立约谈谈话制度,对发现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约谈;实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防范在先,做到抓早抓小,帮助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强化内部约束,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组务会、请示报告、信访工作、请销假、保密、印章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等制度规定,通过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让内部工作制度“长牙”“带电”。(查以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