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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用好面询良方 抓好提醒教育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4-20 14:56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我认为这次函询就是对我的一次监督和提醒。提醒我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了解,进一步规范自己在工作中、生活中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做好示范表率,强化对分管部门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正确处理好与干部职工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个人‘八小时以外’朋友圈、生活圈的问题。”这是近期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受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面询谈话时所说。

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面询工作办法(试行)》规定,面询是处置问题线索时谈话和函询结合使用的一种方式。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实践,审慎研判问题线索,妥善运用面询处置方式,以信任为基础,以教育为目的,在耐心细致听取党员干部承认错误、说明情况的同时,做好教育提醒、鼓励引导,促其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严管体现厚爱。

避免千人一面,让面询有温度。纪检监察组从问题设计入手,摸清函询对象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其个人履历、家庭背景、性格特点等情况,结合问题线索综合分析,因人施策,量身设计面询谈话内容。注重通过讨论式、求证式的方式发现问题,与面询对象坦诚交流,耐心细致听取解释说明,给面询对象向组织倾诉、说清问题的机会,适时释规释纪释法,澄清有关事实,在教育引导、警示警醒的同时体现信任尊重、关心关怀,让面询真正触及干部的内心,达到抓早抓小、提醒教育的效果。

持续跟进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为了防止杜绝“一询了之”,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分析面询了解到的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印证核实,对面询对象作出的函询情况说明,一律要求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督促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如实说明情况,既能接受组织监督,又能警示警醒其他党员干部,让大家“红红脸、出出汗”。在面询结束后,向面询对象所在党组织跟踪了解其表现,对可能存在的心理包袱,开展疏导谈话,消除顾虑,轻装上阵,积极投入新的工作中。

“面询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信任和关怀,要注重方法方式,对党员干部及时纠错改错的同时,加强教育提醒、鼓励引导,做到吹一阵‘廉政风’,系一道‘防腐线’,打一剂‘强心针’,这样才能确保面询效果最大化。”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王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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