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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为涉案财物“上保险” 杜绝“跑冒滴漏”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4-29 15:31

近年来,文山州纪委监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将涉案财物管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以案促改的重点。在2021年教育整顿期间,纪检监察组针对涉案款和票据管理存在漏洞,法官私自收取当事人涉案款长期不上交的问题,向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加强案款管理的监察建议。2021年7月,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案款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涉案款管理处置,确保涉案款资金安全。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继续紧盯涉案财物管理,深入查找涉案财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将涉案财物管理作为“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访谈、亲临赃物室查看赃物室管理情况、深入执行局了解被执行车辆管理等方式,对涉案物品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调研。跟踪制度执行情况,强化制度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了解州中级人民法院案款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纪检监察组围绕案款上缴国库是否及时、承办法官对账是否及时等问题深入行装处查阅财务票据,看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杜绝制度成为“稻草人”。深化以案促改,制发纪律检查建议。针对今年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选人用人不当、监督检查不到位及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向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发出加强枪弹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目前,通过案件查办及调研监督,共发现涉案财物管理存在问题4个。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落实全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逐一整改存在问题,为涉案财物“上保险”,切实管好钱管好物,杜绝涉案财物“跑冒滴漏”。(侯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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