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清廉文山”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提示》要求,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着力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监督推动州民政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效能。
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及时深入州民政局与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对接,要求贯彻落实好《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优化10条措施》《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提示》等文件精神,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抓紧抓实。
注重日常监督。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纳入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内容,围绕中央和省、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涉企政策措施落实、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大会精神落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主动服务企业情况,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关要求、执行有关规定等加强监督。截至目前,共深入州民政局监督检查营商环境整治5次。
强化督促整改。纪检监察组督促责任单位清理整治乱收费工作,对文山州民族民间医药学会违规收费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持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将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用专项资金为社会组织支付审计费用,减轻社会组织负担。提供便民服务,简化年检流程。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截至2022年5月19日,文山州需清理整治的31家州级“僵尸型”社会组织中,已有13家完成注销登记,其余18家正在整改或办理注销中。加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2022年1月1日至5月19日,在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政务网、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上完成行政审批办件51件、行政处罚1件的双公示工作,不断净化营商环境。
下步工作中,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将按照《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优化10条措施》要求,进一步督促州民政局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整治力度,定期开展“访企业、解难题、送服务”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并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上报。(黄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