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发布后,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组员全文学习研讨。同时,为督促驻在单位学习贯彻同步跟进,7月7日下午,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州公安局机关纪委、交通警察支队纪检监察室、森林警察(环食药侦)支队队伍建设处等驻在单位的内设纪检机构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了《规则》,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帆同志逐条领学原文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解读,研商如何严格贯彻执行《规则》的意见。
州公安局机关党委纪委书记邓国庆、交通警察支队纪检监察室主任晏跃明、森林警察(环食药侦)支队队伍建设处处长郭霖等参会同志逐一发言,从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纪检机构的关系、监督职责及方式、派驻机构工作流程、强化管理监督约束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分享。通过学习研讨,全体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制定《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是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要求具体法治化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彰显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形成共识和合力,用《规则》推动发挥职能职责,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贯通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实效,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行动指南,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更好发挥派驻监督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作用。”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帆表示。
会后,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再次召集全体组员开展学习讨论,组员们纷纷表示将全面把握《规则》内容,高标准落实《规则》,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行动摆进去,推动派驻机构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明确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依纪依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韦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