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质量和效果,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强化派驻监督,督促监督部门认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
主动跟进,掌握情况。今年3月,云南省审计厅反馈了对文山州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15个问题,纪检监察组主动跟进,及时深入州民政局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解,本次审计共涉及7个县(市),其中重点审计了文山市、广南县的民政、财政,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以及1个儿童福利机构、7个特困人员供养机构、1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等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发现未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15个问题。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政治监督内容,督促州民政局加强请示汇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在完成审计整改的基础上,为全面查找全州民政系统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结合文山实际,要求州民政局举一反三,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排查,督促印发《文山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任务、目标。与州纪委州监委第二监督监察室共同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及短板,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在各县(市)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县(市)间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并对自检自查情况和交叉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专项治理自查共发现问题1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并移交纪委监委线索6条。
加强指导,追责问责。纪检监察组督促州民政局针对发现问题,成立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排查调查,查明问题原因、厘清工作责任,对州民政局整改工作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意见建议。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责任、干部管理权限,共处理19人,对15个单位通报批评。
建章立制,形成常态。为堵塞监管漏洞,纪检监察组督促州民政局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文山州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制度》《文山州民政局 文山州公安局关于严禁非法收养子女、未成年人相关事宜的通告》《文山州民政局 文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山州社会福利院申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制度》《文山州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服务制度》《文山州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24个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王凤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