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纪委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纪委的工作安排,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把握作风建设内在规律,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不断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靶向监督。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结合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进一步明确细化抓作风建设的责任和任务,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针对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纠治。通过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出具廉政意见等方式,对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约谈提醒2次,送达零提示卡6次,坚定不移压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以精准有效的监督倒逼“关键少数”守好“责任田”,持续绷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心中的“纪律弦”。
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为持续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通过督促驻在单位观看《党的十九大以来文山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和《败家之痛》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节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向驻在单位全体民警进行节前提示,做到预防在先、警示在先。重点聚焦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两违规”问题,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使用公务用车办理非公务事宜等“节日病”开展检查,密切注意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积极树立新风正气。
坚持多措并举,形成监督闭环。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作用,把各部门抓作风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以“小”见严纠“四风”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驻在单位未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公职人员醉驾酒驾等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四风”问题时,“第一时间”向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提示卡,督促其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同时,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意见,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以责任持续压实为作风持续向好提供有力保障,让清风正气在新征程上更加充盈。(陈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