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感谢纪委对我们困难群众的事上心、用力,等了这么多年,在你们的监督推动下,我们终于拿到房门钥匙了”......交房现场,人群熙熙攘攘,但人们嘴角都不自觉地挂起笑容。
文山市樱花山谷公租房项目共12幢2856套,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2016年7月竣工;砚山县锦绣家园公租房项目共13幢960套,分别于2014年12月、2015年3月、2015年10月开工建设,分别计划于2015年12月、2016年1月、2016年10月竣工;广南县皇姑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共 6幢1000套,分别于2017年2月、2018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8月、2019年11月竣工。上述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因代建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县级配套资金不足等原因,截至2022年3月仍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未能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2022年3月,州纪委开展“清廉文山”建设行动,把保障性住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纳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项目任务清单,重点督促清理整治至今未按期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明确于2022年12月底前实现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分房到户。整治行动中,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积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和贴身监督优势,坚持把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着力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等方面入手,督促指导州住建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组建项目整治工作专班,与专班共商共制整治项目任务清单、整治方案,注重强化整治成果先导作用,层层“施压”,督促州住建局压实涉及县(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职责,制定翔实的项目建设倒逼计划、拟定项目资金筹措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一项目一方案”倒逼整治责任、整治措施落实。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多次到项目现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州住建局加强沟通对接,积极会同州财政局筹措资金用于支持在建公租房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用在“刀刃”上。注重跟踪问效,督促州住建局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周报告、月总结,及时跟进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对工程推进滞后的项目,督促及时到项目点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问题“清零”销号。
截至2022年10月底,文山市樱花山谷、砚山县锦绣家园、广南县皇姑路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在预定时限前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实现了群众期盼已久的“安居”愿望,兑现了党委、政府的承诺,提高了党委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公信力。此外,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还督促州住建局对全州46955套保障性住房进行排查起底,共清理排查出各类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3741户,已整治完成3320户,正在整改421户。
下一步,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把保障性住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日常监督重点,督促州住建局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各项目标,真正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好,真正实现群众住有所居目标。对利用职务便利把保障性住房当作“唐僧肉”、变成“亲友房”,擅自处置干扰租赁市场秩序等职务违法问题,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违规审批、监管缺位,以及在申报审批、租赁管理、补贴发放等关键环节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周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