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农村路”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为进一步促进“四好农村路”的高效建设,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于今年初便将其纳入年度重点监督事项,并紧盯不放,适时过问,并于近日与州交通运输局、州财政局联组组成监督检查组,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有关要求等,对2021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等上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联合开展专项督查。
为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在要求各县(市)先行开展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督查组聚焦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公交车补助、农村客运补贴等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取查阅台账资料、个别谈话了解、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市)存在资金清算率较低,未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未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资金支付审批不规范,超范围支付专项资金等4个方面问题。
针对发现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整改。同时,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程序,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要通过此次专项督查,压实各县(市)农村公路建设主管部门的责任,推动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相关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使用高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交通运输服务保障。”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梁瑜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