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意识,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驻在部门日常监督不断深化。
牵住“牛鼻子”。聚焦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要求驻在单位列明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具体内容、落实机制,确保“一把手”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年内,驻在部门召开20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7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强调推动、督促落实。
划定“责任田”。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围绕“一把手”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等,明确权力内容、边界、行使方式、程序和对等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职责、权限和权力运行程序、结果等情况公开机制。
安装“预警器”。开展问题提示、预警,监督关口前移,力求抓早抓小。强化驻在部门班子内部监督、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纪检监察组先后对州政协党组书记开展“零提示”7期,向2个部门“一把手”发出“预警卡”3期,督促整改提醒提示问题11个。
戴上“紧箍”。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等重点任务,督促驻在部门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近距离监督优势给一把手决策、用钱、用人等“关键权力”戴上“紧箍”。监督中,纪检监察组向驻在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2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张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