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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局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公务接待有关纪律规定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1-23 10:21

1月20日,州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州纪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严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的规定,教育广大民警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会议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卫民主持;局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报账员共3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州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刘丹领学了《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察局关于重申和严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和《中共文山州纪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警务保障处处长唐建红对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

会议强调:一是深化认识,带头遵守。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带头明纪律、守规矩,以身作则,狠刹奢靡享乐歪风,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二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报账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以为戒,执行好公务接待的有关纪律要求,对分管的部门要搞好检查督办,落实好“一岗双责”,管好用活公用经费,坚决杜绝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挥霍浪费公款、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问题发生;三是层层传导,不留死角。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严守党纪红线,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正之风,杜绝“节日腐败”,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自觉做尚简戒奢的表率,严禁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会前,州公安局将两个文件以传阅的形式让局领导先学先行,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将文件下发到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部门,要求层层传达至全体民警职工,务必遵守相关纪律规定,杜绝民警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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