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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局党委对分管部门民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2-15 10:36

按照省、州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州公安局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2月10日下午,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田锐文召集所分管的警令部、政治部、纪委、督察支队、国保支队全体民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田锐文副书记听取5个部门工作汇报后,对各部门2016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党委、州委和州公安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

田锐文副书记就如何抓好201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从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二是要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务必从严要求、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住底线、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挺纪在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部门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的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四是要真抓实干,紧紧围绕聂涛局长在全州公安工作会议和队伍建设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公安部、省公安厅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好队伍,“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确保2017年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基武主持会议;警令部、政治部(含机关党委、公安深化改革办)、纪委、督察支队、国保支队的全体民警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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