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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卫校:重申“州庆”、“清明节”纪律作风建设要求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3-31 08:48

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州纪委文件部署和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决定,在今年“州庆”、“清明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

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十严禁”规定: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电子红包;二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接待走访亲友、旅游等;三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宴请、送礼;四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五严禁公车私用;六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七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利用培训中心、学校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六严守、六不准”规定:一严守政治纪律,不准阳奉阴违;二严守组织纪律,不准各行其是;三严守财经纪律,不准铺张浪费;四严守工作纪律,不准自由散漫;五严守廉政纪律,不准以权谋私;六严守生活纪律,不准道德败坏。

具体要求。学校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学规定、明纪律、守规矩,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学校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铁面执纪、严格问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者“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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