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市少数省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一道道曾经耀眼的光环在他们身上变得锈迹斑斑。由于先进模范人物在社会上的特定影响,因而与其他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相比。他们的蜕变具有更大的欺骗和危害性。
“明星”院长的陨落
岳某某,1972年出生在文山县小街镇湾子寨村,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农民,她是家中五朵金花的老大。因为家庭贫困,她8岁半才到学校读书。从小,她就刻苦用功,决心要用知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从云南省政法专科学校毕业后,岳某某从最基层的乡镇法庭法官做起,一步一步成长为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曾获“2008年度云南政法系统十大杰出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的荣誉称号。
经查,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间,文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岳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插手案件审理;收受文山恒厦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某某现金1万元;将用单位资金办理的1万元加油卡违规私用。2014年10月,岳某某受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知名企业家身陷囹圄
张某,文山市有名的民营企业家,文山州、市政协委员。2012年4月20日,文山盘龙山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因在荒山建设生态种植、养殖示范基地、扶持农户养殖杂交牛和果树种植及在公益事业方面作出的贡献荣获第四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受到了省州领导的会见。
经查:张某于2011年5月10日在云南盈江注册成立了威锋公司,利用威锋公司在灾后重建项目基础上增加其他建设项目,编造了总投资为5740.79万元,计划于2012年完工的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通过了云南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审批,申请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90万元、云南省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2012年,张某将威锋公司包装成计划总投资5400万元,已完成投资3780万元的“水泥砖及混凝土砌块技改扩建项目”,申请到云南省2012年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财政补助资金90万元;2012年,张某作为威锋公司的实际掌控人,编造威锋公司拟新建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共需投资5741万元,安排威锋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进通过国有企业德宏州宏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融资平台向国开行贷款3000万元。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到位后,张某将大部分资金转移到威锋公司的关联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将部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威锋公司及其个人的平时开支,后提供虚假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合同、虚假发票等资料入账。
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30日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5年4月,张某受开除党籍处分,并被撤销州、市政协委员资格。
优秀校长晚节不保
李某,文山市第一中学原校长,曾任广南县教育局副局长、广南县一中校长。在30多年的从教生涯中,所获荣誉无数,曾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优秀校长”,2007年经省政府批准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
经查,李某在1998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文山市第一中学校长期间,管理失职,导致学校三个年级组均存在截留学生教辅、违规收取补课费,设立“小金库”的行为,违纪金额高达3232227.07元。两次组织并带领教师赴福建、厦门和越南等地公款旅游,花费公款496600元。违规超发教职工奖金478033.09元。将学校食堂承包费坐收坐支185664元,变相设置“小金库”。李某还以值班费等名义收受市一中年级组截留的教辅资料费及学生补课费19900元。2015年7月,李某受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古人云:“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少数先进模范人物的蜕变,不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哀,更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一个人当上了先进模范,并非就进了“红色保险箱”。成绩和荣誉只能说明过去,能说明现在,更不能说明将来。在继续前进的道路上,先进模范人物同样随时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先进模范人物更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一身正气。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谦虚谨慎,清廉自律,淡泊名利,宠辱不惊,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这些案例还警示我们,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优化制度设计,防止“牛栏关猫”,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对身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干部,不仅要压担子,还要严格监督管理。切不可重才轻德、以才代德,更不得随意拔高,编织虚假的光环,这才是真正的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