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俗称“一把手”,在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其素质高低、形象优劣、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又是农村基层工作的关键所在。因此,如何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创新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更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难点问题。
一、近年来西畴县加强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情况
近年来,西畴县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创新制度入手,探索建立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提高素质为基点,建立健全督学机制
一是活动促学。通过开展“清廉为政 永葆纯洁”主题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教育、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专题活动,切实提高乡镇党政一把手的政治理论素养。同时每年对乡镇党政“一把手”专门办班培训,邀请高等院校、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为全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讲授政治理论、城市规划与建设、现代经济等知识。
二是典型导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注重利用反面典型的警戒作用,采取组织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公开审理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警钟长鸣。
三是组织考学。按照学习内容和要求,组织部门每年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学习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载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信息库”,作为其提拔使用的一项重要依据。严格的考学督学机制,对于推动领导干部的学习,促进“一把手”综合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以制约用权为重点,建立健全履职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对重大决策的监督。严格实行乡镇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如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建设项目等,坚持集体研究决策;乡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监督,使“一把手”权力扩张的问题得以从源头上解决。
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制约“一把手”的选人用人权,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
三是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撤销乡镇的银行账户,所有资金运行都要通过会计结算中心。工资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公用支出等实行结算中心直接支付制度。
四是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等由财政出资的大额项目,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市场化运作,改变了“一把手”一把抓的状况。
(三)以严格管理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日常巡查和请销假制度。为防止乡镇主要领导“走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定期不定期地抽查乡镇“一把手”的在岗情况。乡镇“一把手”因公因私外出,事先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坚持“一把手”离任审计制度的基础上,实施《领导干部离任未了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任期内未了的经济事项,在离任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合理划分离任与接任领导的责任界限。
三是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乡镇党政“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如购房、建房、家庭婚丧喜事,因私出国,配偶、子女经商、就业等情况,必须事先履行报告手续,促进其常怀律己之心,廉洁从政。
四是健全廉政监督制度。健全落实了廉政谈话、函询、诫勉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强事前预防监督。对新上任的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岗前早打“防疫针”。对有苗头性问题的“一把手”,由县纪委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将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以阳光政务为落脚点,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乡镇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为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创造了良好条件;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对全县各乡镇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依据的权力一律废止,促进了乡镇“一把手”依法行政。
二是坚持“双述”和民主测评制度。乡镇党政“一把手”每年至少公开述职述廉一次,接受民主测评一次,使广大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工作拥有知情权、发言权和评判权。
三是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组织部门专门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中特聘了36名有经验、有责任感的热心人士担任干部监督员,由监督员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了解掌握的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社交和家庭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反馈给组织部门,切实提高了监督的实效性。
二、当前加强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主体意识淡薄,不愿监督。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上级组织和纪检部门的工作,与自己无关,所以对一把手的工作、生活等活动漠不关心;一部分人对一把手具有崇权心理,担心提意见会遭到一把手的打击报复,或被上级组织认为“闹不团结”而影响自己的前程,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
(二)监督客体自觉性差,不让监督。有的党政一把手自认为素质高,走得正,行得端,不需要监督。对来自群众的监督,认为是不支持;对来自同事的监督,认为是不合作;对来自上级的监督,认为是不信任。
(三)监督体制不完善,不便监督。目前,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层层相依、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的规章制度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致使一些制度流于形式。同时在监督的着力点上,往往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了事中和事前监督。
三、加强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建议
(一)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一把手的选拔任用。选准用好一把手,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党委和组织部门在选拔党政一把手时,必须十分慎重,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选用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干部,选用不图虚名,扎实工作,群众拥护,实绩突出的干部。
一是把好对党政一把手的推荐关。要提高群众参与程度,认真开展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工作,对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列为考察对象。要建立推荐责任制,对领导推荐一把手人选的情况记录在案,所推荐一把手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出现问题,推荐者要负连带责任。
二是把好对党政一把手的考察关。对党政一把手人选要进行细致地考察,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做到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价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是把好任用审查关。组织部门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对一把手拟提拔人选进行严格审查,切实把好政治素质、个人品质关,防止其“带伤上阵”,为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的监督确立一个较高起点。
(二)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一把手自我监督意识。增强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关键。通过教育培训,使一把手养成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的良好习惯,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虚心接受组织上、班子内部和广大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正面教育。结合每年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使党政一把手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二是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组织一把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以重大案件和本地区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深刻剖析他们的犯罪过程,使一把手以此为鉴,警钟长鸣,在思想上始终绷紧自我监督这根弦,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健全制度,实现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要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律人,保证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一是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施政行为公开制度。要根据一把手的工作职责,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制度,对一把手的职责、权限以及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等事项,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纠正某些一把手在执行规章制度上搞特殊化和“制人不制己”的行为。二是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先审计后上岗的要求,紧紧围绕反映一把手实绩的主要方面,重点审计一把手在原工作单位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项目经营管理情况、个人经济收支情况以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同时,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制度,不定期地对一把手进行考察和审计,增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四)完善监督体系,形成对一把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完善监督体系,是加强对一把手实行有效监督的保证。通过体系建设,在对一把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求实效,架起多条“高压线”,树起多块“警示牌”期,形成对一把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一是多措并举,构建防范体系。上级党组织通过建立与下级一把手定期谈话、定期汇报和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评议等制度,将下级班子一把手在政治思想、领导活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全部纳入组织视野,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苗头性的问题,防患于未然,使一把手在上级组织的调控下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
二是明确职责,构建责任体系。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目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好一把手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其“一岗双责”的意识。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尽责不越位,组织不包办,指导不专断,监督不放松。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一把手,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此增强各级组织对一把手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密切协作,形成全方位监督体系。在对一把手监督上,既要充分发挥组织、纪检、审计、司法等部门的作用,又要完善人民群众监督,强化新闻舆论监督。要把专门机构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定期监督与不定期监督、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