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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难题严防“灯下黑”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17-08-18 08:28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是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充满信任和期待,因此,如何破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难点?铸好“打铁人”,严防“灯下黑”,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近年来,文山州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党委、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专门成立监督机构,制定监督办法,创新监督方法方式,扎实落实好信任不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同时,随着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难点问题也显露出来,对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一)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没有入脑入心。州、县两级纪委都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对党的理论、党纪法规采取以考促学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领会和实践。这些工作,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却是认认真真走了形式:会议参加了,资料看过了,笔记记满了,发言交流了,考试高分了,眼睛看到,嘴巴讲到,笔头写到,检查考核过关了,但心里是否记下,是否入脑,是否用党章党纪指导规范自己言行,别人无从知晓,监督检查人员发现不了,判断不出,掌握不了其他思想动态。


(二)“八小时外”监督效果不明显。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多数发生在八小时之外。在工作时间内,看似都认真履行职责,遵规守纪。八小时以外不时出现酗酒、打麻将赌博等现象。并且这些违纪违规行为都是事后由群众举报的。当前开展的“八小时外”监督,没有全面结合监督对象八小时外生活,如果家庭关系和睦,家庭成员大多会为监督对象掩盖一些问题和毛病,由家庭成员指出其违规违纪现象几乎没有可能。单位对监督对象业余生活了解不多,监督落空。当然,不可能派人对监督对象的八小小时外生活紧盯紧跟。因而把监督对象八小时外管住,监督出明显效果,确实困难重重。


(三)风险排查工作不扎实。当前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在查找风险点,忽视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忽略了对防控效果的评估。同时,对查找是否准确也没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有的甚至完全照抄照搬上年度排查表上交完事,有的大而空,有的避重就轻。有的同志认为只要找到风险点、提出措施,好像风险就防住了;只要把找查风险点数量、采取措施条数统计出来,感觉整个工作就完成了,排查工作成为数据的统计工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有的岗位人员担心,自己查找出深层次问题,尤其是难以整改的问题,查找出来是自找麻烦,不如自己不主动找,等别人发现。二是有的负责人在审核下属排查表时,把关不严,签字了事。三是监督部门没有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防控的效果没有进行了解。


(四)专职监督力量薄弱。除州纪委成立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外,县市纪委没有专门监督机构,干部监督工作由组织宣传部承担,机关党建、工会等工作大都包含在组织宣传部,而编制只是2-3人。虽然州纪委要求各县市必须确定一名同志专门负责干部监督工作,但实际上不可能做到专职。州纪委干部监督室在5月份对干部监督工作明察暗访了解到,全州没有一个县市完全按计划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主要的原因就是派不出人手去做。各县市纪委虽然成立了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一定力量开展了工作,但多数工作还是组织宣传部在单打独斗,有效监督力量没有完全整合起来,有的工作想开展而没有人力去组织实施。


(五)对乡镇纪委书记监督亟待加强。以2016为例,乡镇纪委书记占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责总数的50%。究其原因,一方面,县市纪委对乡镇纪委下任务多,侧重于对统一布置各项工作任务的检查,业务培训开展不多,教方法少,乡镇纪委不会有效履行职责,造成了违规违纪。另一方面,思想教育引导不够,使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律上对自己不严格要求,县市纪委监督远而一时监督不到,乡镇党委信任而不作深入监督,纪委委员忙于各自业务工作无暇监督,或者不想、不敢监督,多数夫妻两地分居,家庭监督虚化,使得乡镇纪委书记容易违反生活纪律。


二、着力破解难点努力提升监督效果


(一)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学习教育效果评价方式。纪检监察干部出问题,原因很多,归根到底,还是在政治上,背离了政治信仰,忘记了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主动看齐的政治勇气、政治担当,敢于把“看齐”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保障各项工作与习近平为核心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中央部署的坚决落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建立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学习和党性锻炼情况,党组织对党员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定期进行评估通报等制度,探索党组织对党员先期了解、判断机制,使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情况有较为科学考核评价,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二)创新丰富“八小时外”监督方式。“八小时外”监督必须做好家庭监督这篇文章,发挥好家属的监督作用。可以说,机关管八小时以内,家属管八小时以外。如何使家属参与到对干部的监督中来,提升八小时外监督效果?一是解决家属认识上的问题,监督好干部,不仅对干部好,更是对家庭负责、关系家属切身利益的事,不是对干部和家庭私生活横加干涉。二是方法得当,监督要促进和谐家庭建设,不能因为开展监督造成家庭矛盾的加深,影响家庭生活。为畅通与家庭沟通交流渠道,州纪委深入到干部职工家中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干部家庭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家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干部生活作风、业余爱好、社交等情况;宣讲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的危害性,听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筑牢家庭监督的铜墙铁壁。


(三)着力防范岗位风险。紧紧围绕监督执纪权力,认真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一项一项排查风险点,一条一条制定防控措施,各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必须经室务会讨论决定,由案管室审核、分管委局领导把关,最后在机关内部公布。干部监督室要加强对防控落实情况的适时检查,使防控措施落实成为动态,时时有调整,年年有改进,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成为真正的“紧箍咒”。对监督执纪过程实行倒查,查找是否存在违反《规则》的行为。对监督执纪问责对象回访进行回访,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不依纪安全文明履行职责问题。


(四)强化对乡镇纪检干部监督。县市纪委和乡镇党委要强化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标杆意识教育,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敬畏纪律、敬重权力,摒弃特权思想,不要认为“山高皇帝远”,自己是监督别人的,没有人监督自己,成为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人。县市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培训,使之尽快进入角色,达到会做事、能做事。纪检干部离开乡镇要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县市纪委与乡镇党委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离乡抽查核实制度。县市纪委干部监督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全面落实对乡镇纪委明察暗访工作,县市纪委每次对业务工作检查指导中必须把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列为必查内容,实现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经常化。


(五)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律,树立遵章守纪的标杆。纪检监察干部明知是违纪行为,却经不住考验,受不住诱惑,仍要去做,那就是不自律。纪检干部只有严于律己,才能堵住空子,才能树起标杆。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为例,“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如果办案人员没有从内心树立不能单独接触相关人员的这条底线,他要想接触,途径和方法太多了,外界的监督怎么防范都会有空子。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律己于前,才可能发现相关规定、制度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弥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效果。也只有律己于前,才能为全州党员干部树起遵守纪律的标杆。(文山州纪委  张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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