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主动担当作为,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全面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文山州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由州委统一安排部署,出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方案》,抽调纪委、督查、组织等部门人员,由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牵头,组成4个督查检查组,对8个县(市)党委、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督查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情况、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情况、防疫物资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以实地抽查、个别走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职责,发挥“2+1+1”的监督模式,采取各县(市)纪委、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面上督,州纪委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的方式,全面了解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疫情防控职能部门抓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截至目前,全州共对696个单位、乡(镇、街道)、村委会、宾馆、酒店、车站、站点等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65个。
同时,在全州范围内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在线接访”,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新媒体”五位一体的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纪律作风问题。
严明“三个一律”纪律红线,对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无故脱岗逃避的,对排查管控不严不细,分管负责区域和行业发现传染源并造成传染的,对工作作风不实、心术不正,挪用贪占疫情防控救治经费物资的,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责任。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问责,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截止目前,被追责问责的人员共7人和1个单位,其中给予通报批评5人和1个单位,约谈2人。
“在下步工作中,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按照“边督查、边反馈、边整改”原则,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措施不落实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对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严肃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启丽 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