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分管联系部门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履行好班子成员职责,我一定汲取教训,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某县副县长在集体诫勉谈话会上表态。“我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没有把工作抓好,这是我第一次被纪委诫勉谈话,心情极为沉重,我一定把这次诫勉谈话作为新的起点,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州级某部门“一把手”在集体诫勉谈话会上表态。
为督促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平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改变过去年初开一次会、年中领导讲一次话、年终进行一次考核的“三个一”模式。今年5月至6月,文山州纪委在不下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组成11个检查组,对全州8个县(市)、68个州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虽然今年时间过半,但有的县(市)、部门领导班子还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没有进行任务分解;有的甚至还没有签订责任书,没有与分管联系部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针对存在的个性问题,实行“问题清单”制度,一个单位一个问题一个清单,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号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州纪委及时发出通知,对问题突出的30个州级部门和4名副县(市)长进行全州通报。
为让被通报的部门正视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4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班子成员认真剖析了本县(市)、本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均表示要正视问题,制定措施,强化整改,确保本县(市)、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