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十届州委定于2023年2月下旬至2023年4月上旬,用40天左右的时间开展第六轮常规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策研究室,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州政协机关党组、州政府研究室党组开展巡察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这一“关键少数”,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12+N”方式,对州委办公室、州委政策研究室,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州政协机关党组、州政府研究室党组开展全面的政治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仍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凡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问题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均为巡察组受理范围。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二、巡察组安排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按照公告的联系方式,如实向各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或与巡察组“面对面”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